新中国跳蚤市场版主工作守则
版主工作守则
1. 版主是论坛管理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带头遵守论坛的各项规定,时刻注意维护新中国跳蚤市场的形象;
2. 版主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版面建设、版面内容引导和版面秩序维护;
3. 规划版面建设主要包括:制定合理的版面管理规定和其它规定,策划版面活动等。
4. 版面内容引导主要包括:带头发布符合版面主题的帖子,对网友的文章积极回复并对优秀的文章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推荐和鼓励。原则上版主在自己负责的版块每日均发帖应不少于10贴(包括主贴和回帖);
5. 版面秩序维护主要包括:对色 情、发动、人身攻击等违规文章进行删除(删帖,锁帖等操作,请在操作中说明理由)。经常对版面帖子进行检查,对优秀帖子进行整理,置顶帖子也要注意更新整理。及时调解版面发生的纠纷等。不合版面主题的贴子要及时清理。(明显违规贴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做删除)
6. 为活跃版面气氛,提高会员的参与度,版主应依托版面积极主持和开展各种线上或线下活动。
7. 版主作为论坛工作人员,应与会员做好沟通和交流,对会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耐心解答,不能解答的移交管理员;对版面出现的矛盾应及时本着公平的原则进行调解处理,对交流中出现的问题应通过网站正规途径解决,严禁出现与网友互相争吵、对骂等恶性事件。
8. 版主应该经常与管理员沟通和交流,及时将版面出现的情况反馈,互通信息,并协助管理员发掘版面管理人才。
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
(1)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网站声誉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版主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3)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
(4)版主连续7天没有上站,连续7天没有任何发帖回帖版主将被视为严重失职且没有在版主交流区向管理组请假的,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管理组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5)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暂停权限,撤职的处理。
(6)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管理组批准同意)。
(7)同一个人不可以用其他ID(小号)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一经发现,同时取消。
(8)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管理组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9)被社区认定不再适合担当版主职务者,撤消全部权限。
论坛版主的离职
1. 转正后任满1个月后申请离任的,可正常离职,任满3个月后申请离任的,可根据任期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离任奖励;
2. 转正后任期不满1个月并申请离任的,按免职处理,并不授予任何离任奖励;
3. 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免职;
4. 请假期限过长,超过1个月的给予离任;
论坛版主的调任
论坛在任版主(含实习)如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需要,欲调任另一版块版主,在该版块版主未满员时,可向管理员申请。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发布调任公告,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开始实习期。
本守则2008年元月1日起执行。监督人为论坛管理组及论坛所有会员,普通会员发现不合格的版主,请直接到建议反馈区进行“投诉”,省级版主发现有不合格的市级版主,在版主交流区提交异议,而国级版主发现不合格的版主,视情况有权直接取消其权限,然后在论坛公告区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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